台南車禍重傷賠償金額(2026)
台南的重傷(失能、截肢、植物人等)車禍案件,法院實際判賠多少? 以下是一審民事判決的金額分布。這類案件的求償項目多為醫療費、看護費、勞動能力減損、慰撫金, 其請求權基礎與各項目的條文依據,見賠償金額怎麼算; 個案能否成立、金額多少,仍取決於舉證與法院認定。
來源:本站分析 3,926 筆一審民事判決(更新至 2026-04);本頁樣本:台南 50 筆
真實判決案例
-
被告無照駕駛發生車禍,導致被害人重傷,原告請求賠償。
判賠 10.8 萬 · 被告肇責 100%
-
原告因與被告發生交通事故,身體受傷。
判賠 36.4 萬 · 被告肇責 50% · 慰撫金 56.4 萬
-
被告無照騎機車闖紅燈導致與原告發生碰撞,原告受傷。
判賠 51.6 萬 · 被告肇責 100% · 慰撫金 20 萬
-
原告在交叉路口被被告駕駛的車輛撞擊,造成多處骨折。
判賠 99.5 萬 · 被告肇責 70% · 慰撫金 18 萬
-
原告因被告駕駛自用小客車迴轉不當,與原告之大型重型機車發生碰撞。
判賠 254 萬 · 被告肇責 70% · 慰撫金 100 萬
註:「慰撫金」為法院核定之慰撫金總額(多位原告加總), 是扣除肇責比例與強制險等已領給付之前的數字;「判賠」則是扣除後命被告實際給付的總額。 因此慰撫金可能高於判賠金額,兩者不宜直接相減。
常見問題
台南車禍重傷(失能、截肢、植物人等)案件,法院大概判賠多少?
依本站統計台南 50 筆一審民事判決,重傷案件判賠中位數為 51.3 萬,一半的判決落在 29.9 萬 到 111 萬 之間,前 10% 的高標約 260 萬。金額為主文各給付項目加總,這類案件常見的項目是醫療費、看護費、勞動能力減損、慰撫金;人身傷害的請求權基礎為民法第 193 條第 1 項與第 195 條第 1 項,車損為第 196 條。該金額是法院依民法第 217 條過失相抵後的判賠額。
重傷(失能、截肢、植物人等)的慰撫金(精神賠償)大概是多少?
在上述樣本中,法院實際核定慰撫金的 44 筆判決,中位數為 30 萬。慰撫金的依據是民法第 195 條第 1 項(致死案件為第 194 條),條文僅規定核定「相當之金額」;依最高法院 51 年台上字第 223 號判例,法院得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,因此個案差異大。
這些數字可以直接拿去談和解嗎?
可作為了解法院過往判決趨勢的參考,但個案和解金額仍會受到事故責任、證據、受傷情形、保險理賠及雙方協商等因素影響,不宜直接作為和解金額依據。來源:本站分析 3,926 筆一審民事判決(更新至 2026-04)。
你的案件和解或判決了嗎?
回報你的賠償金額,讓下一個遇到車禍的人少走冤枉路。本站完全免費,回報愈多、揭露愈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