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方保險公司出價太低怎麼辦?談判前必看的三個數字
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打來,報了一個數字,語氣誠懇地說「這已經是公司能給的上限了」。 先別簽。理賠員的工作是把賠付金額壓低,第一次出價幾乎從來不是合理數字。 你需要的不是氣勢,是三個數字。
數字一:你這種傷勢的判決中位數
用查詢工具選傷勢和縣市,30 秒就有。全國參考值: 軟組織傷中位數 5.2 萬、骨折 30.3 萬、 重傷 51.6 萬。這是「真的告下去,法院大概判多少」的錨點。 對方出價低於中位數很多,你就知道還有空間。
數字二:你的肇責比例
理賠員常用「你也有責任」把價壓低,但肇責不是他說了算。 拿初判表(事故後約 30 天可向警方申請)或送鑑定, 用書面數字談。判決統計已含過失相抵, 所以比較時記得把金額按你的實際肇責調整——工具的肇責滑桿可以直接幫你換算。
數字三:你的單據總額
醫療費、交通費、修車估價單、薪資證明(請假損失),全部加總。 這是求償的地板——實支實付的部分有單據就站得住, 連這個數都不到的出價可以直接拒絕。單據不全是傷者最常見的吃虧原因, 現在開始補救:回診拿收據、請公司開請假與薪資證明。
談判時的實際用法
- 把三個數字擺出來:「這個傷勢法院中位數判 X,我的肇責是 Y%,光單據就有 Z。」
- 對方不動,就走調解(公所免費)。保險公司在調解委員面前的出價, 通常比電話裡好看。
- 調解再不成,評估提告。刑事告訴期限是知悉後 6 個月, 流程見賠償流程與時間軸。
最後提醒:和解的價值在於「現在就拿到錢、不用耗一年」;是否接受折讓、折讓多少, 由你依自身情況判斷,在了解大致金額之後再做決定,會更有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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